客服热线:13143245687

公司清算组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2021-08-15 20:22:23评论:0来源:九八法务   
核心摘要:清算且是一般是由公司股东组成的,当公司解散要清算的,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组要依法履行职权,不得侵害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清算组有没有权出租房屋?

一、公司清算组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公司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公司清算组无权出租公司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公司解散清算由清算组负责的,所公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不得出租公司的房屋。


以上就是“公司清算组是否有权出租房屋?”的相关案例;

法律咨询找律师问律师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九八法务”,全国资深律师在线为您免费解答。


(责任编辑:小编)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fawu98@126.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