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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怎么列入失信人名单

2021-08-14 11:21:19评论:0来源:九八法务   
核心摘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对拒绝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有权将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该名单后,被执行人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一、拒不执行判决如何列入失信人名单


依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对拒绝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有权将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该名单后,被执行人会受到很多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


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降低信用卡额度,并将其存款情况及时通过司法查询平台报告法院;


2、工商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守信用、重合同”评比资格;


3、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铁路部门不向其出售火车票,民航部门不向其出售机票;


5、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6、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被执行人的工程项目许可、资质审批,暂缓受理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暂缓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


7、其他限制。


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怎么处理


(一)公告执行法


即对于具有履行金融债务能力,经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可以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报纸、广播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为“赖账者”予以曝光,同


时对其赖账金额等情况一并予以公告。


(二)悬赏执行法


对于金融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多头开户、隐匿或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或逃避履行金融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执行案件的实际需要,采取有奖举报公开悬赏的方法,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财产线索。


(三)搜查执行法


人民法院执行金融债权案件采取搜查执行方法时,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金融债务期限已经届满;二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金融债务义务;三是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

的行为。


(四)财产审计执行法


人民法院在执行金融案件中,可以依法委托审计部门或借用社会审计力量,运用社会审计监督的制度和方法,结合法律规定的执行调查措施,对反应被执行人(金融债务人)履行义务能力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权益等进行


强制审查、统计,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据,并对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的一种执行方法。


(五)限制消费执行法


该方法又称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即由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恶意欠债不还的金融债务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其在金融债务没有清偿完毕之前不得进行超过当地生活标准的高消费活动。对限制高消费的金融案


件被执行人,法院将其名单在其住所地有关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拒不执行判决如何列入失信人名单”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对拒绝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有权将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该名单后,被执行人会受到很多的限制。读者如果需要

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九八法务进行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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