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贷款到期已还档案是否可以销毁
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对已经还款的土地抵押贷款档案是否可以销毁是没有规定的,而在实践中档案一般是会保留一段时间备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土地抵押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
2、抵押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3、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4、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5、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以下简称《抵押证明书》),此证明书由省土地管理局制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必须明确抵押人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和时间,抵押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暂缓交,待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或终止贷款行为后补交。
6、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较高抵押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