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购货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宏利汽车运输队
被投诉人:(销货单位)湖南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起重机分公司
被投诉产品:中联ZLJ5419Q50H浦沅全液压汽车起重机
购置情况:
购货单位于2008年9月24日在被投诉单位在天津的分公司购置中联ZLJ5419Q50H浦沅全液压汽车起重机一台,价税合计1475000元,在湖南长沙中联公司提车后,在不到一个月的使用过程中,该车出现大量质量问题,截
止投诉单位发稿时止,该车已由销货单位维修20余次,但仍未能修好。
质量情况:
该车主要质量问题反映在:离合器总泵,支脚液压锁,大臂拉线限位,小拉线,全车线路及灯光存在问题,支腿、大臂平面变形,车载电脑误差,水温感应塞损坏,水温60摄氏度报警,机油没有压力,燃油表不准,大臂
高压油管开裂,车门下腐蚀严重,车臂腐蚀严重等情况,严重影响使用安全,给购货单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购货单位认为不排除该车为旧车改装的可能。
产品质量交涉情况:
该车经被投诉单位多次维修,仍影响正常使用,购货单位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人员向该公司调查时,该公司人员称不存在质量问题,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单位无视消费者权益,对于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严重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