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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争议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021-08-15 21:22:15评论:0来源:九八法务   
核心摘要:一些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跟商家发生了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于是消费者就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而想要提起诉讼。那么,消费争议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消费争议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指提起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的诉讼。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上有其权限和分工,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审判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对纠纷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纠纷如何协商和解


准备好翔实、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与经营者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要注意时效性。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要被经营者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以上就是“消费争议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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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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